国家环境保护总局
公 告
2007年 第81号
为贯彻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保护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提高环境管理水平,规范环
境监测工作,现批准 《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》等 4 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并予发布。
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
一、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( HJ/T 397—2007)
二、固定污染源排放 烟气黑度的测量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( HJ/T398-2007)
三、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(HJ/T399-2007)
四、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 (HJ/T400-2007)
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,自 2008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,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,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(www.sepa.gov.cn/tech/hjbz/bzwb) 查询。此公告。
2007年12月
具体内参见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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